同桌的两人,双双被查
上一秒
他们是同桌共饮的朋友
下一秒
他们是违法被查的驾驶人
3月5日晚,海南省屯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环南路吉安桥以西路段开展夜查行动时,李某荣与蒋某文分别驾驶摩托车一前一后向执勤卡点驶来。
民警依次用酒精测试仪对两人进行检测,李某荣的呼气检测结果为: 3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蒋某文的呼气检测结果为: 18mg/100ml,未达酒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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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询问,两人系同村好友关系,当晚驾驶摩托车一同到中间朋友家中聚餐,因为谨记还要骑车回家就喝了一点米酒,不料还是被交警查获。
经核查,李某荣与蒋某文都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李某荣所驾驶的摩托车未依法悬挂号牌。
李某荣
处罚结果
李某荣因无证酒后驾驶无牌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合并处罚款3650元、扣车。
蒋某文
处罚结果
蒋某文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500元、拖移车辆。
交警提醒
拒绝侥幸
一杯酒能拉近感情,也能拉远你与自由的距离。
相互监督
朋友聚餐后,请主动劝阻酒后驾车,代驾、打车都是更安全的选择。
法网难逃
监控无处不在,交警日夜查处,只要违法上路,等待你的必定是法律的制裁。
来源:屯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编 辑:李 超
主 编:梅凯悦
审 核:孙一奇
统 筹: 马长庆
监 制: 杨 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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