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男友虐待5岁女儿,亲妈知情不报,居委会主任发现后强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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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岁的刘小月被万建成用棍子抽打时,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跑!

在小区里奔跑的刘小月迎面撞上了社区的居委会主任,蓬头垢面、伤痕累累的刘小月引起了居委会主任的注意,居委会主任连忙拦住了刘小月,询问事情缘由并带她前往医院治疗。

事后,居委会主任判断,刘小月存在被虐待的情况,于是,她积极依法履行了强制报告义务,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有暴力倾向的“继父”

“70后”许艺萍在2019年生下了女儿刘小月。刘小月出生后,许艺萍因与丈夫感情不和,便离婚了,刘小月和她一起生活。

后来,许艺萍认识了万建成,二人成为男女朋友。万建成没有固定职业,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平常爱喝酒,还好吃懒做。2024年5月初,万建成搬进了许艺萍位于北京市房山区的家。此后,万建成、许艺萍和刘小月生活在同一屋檐下。

不久,万建成的脚受伤了,无法正常行走,因此,他不再外出打工,而是躺在床上休养。许艺萍在她所在的社区从事保洁员工作,每月工资2600元。也就是说,许艺萍需要靠微薄的薪水养活她自己、刘小月和万建成三人。

同居男友虐待5岁女儿,亲妈知情不报,居委会主任发现后强制报告!

案发后,社工对刘小月进行访谈。5岁的刘小月每天都生活在这样杂乱而肮脏的环境里。(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许艺萍和万建成同居后,二人通常不做饭吃,而是选择点外卖。他俩都不太注重生活卫生,外卖盒子、包装袋、矿泉水瓶子等生活垃圾从不及时清理,家里的餐桌、电视柜、地面等地都堆满了各类垃圾和杂物。5岁的刘小月每天就生活在这样杂乱而肮脏的环境里。

万建成还是一个有暴力倾向的人。白天,许艺萍外出上班,家中就只剩下万建成、刘小月两人。刘小月正处于对世界充满好奇和探索欲的年龄,万建成便经常以刘小月不听话、调皮为由动手打骂她。

有时,刘小月会被万建成要求面壁罚跪。被罚跪时,万建成会对刘小月拳打脚踢,还会用木棍、皮带等抽打刘小月,导致刘小月肩部、背部、手臂、腿部、臀部等多处出现青紫色伤痕。万建成还会将刘小月叫到床边一口咬上去,造成了刘小月脸上、耳朵上多处被咬伤。万建成抽烟时看刘小月不顺眼,会直接拿着烟头烫到刘小月身上……在多次受虐过程中,刘小月的左手二、三掌骨被打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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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年龄尚小,面对侵害,刘小月不知道如何反抗,只能默默承受,并以大哭宣泄痛苦,邻居也时常能听见刘小月的哭声。

为被虐待儿童申请司法救助金

许艺萍对女儿刘小月被男友虐待一事是知情的。对于万建成的虐待行为,许艺萍在场时,会加以制止。而更多的时候,许艺萍因白天外出工作,根本无暇顾及刘小月的处境,当她回家发现刘小月身上又添新伤后,也只会简单地给刘小月处理一下伤口,例如贴上创可贴,喷抹治疗跌打损伤的药剂等。

2024年5月初至6月,在遭受虐待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刘小月没有去幼儿园上学。幼儿园老师多次向许艺萍询问过刘小月的情况,许艺萍则表示刘小月因受伤暂时不能上学。直到2024年6月6日,刘小月所在社区的居委会主任发现了刘小月被虐待的情况并向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报案,刘小月才终于从暴力中逃脱出来。

面对检察官的询问,许艺萍曾表示,她对女儿感到愧疚,却觉得“无能为力”“管不了”,以及她不懂法律,不知道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女儿。

2024年6月7日,房山公安分局对此案立案,此后民警将万建成抓获。7月8日,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至房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房山区检察院同步对刘小月开展了一系列救助,帮助刘小月协调申请法律援助律师,并对万建成的侵权行为提起民事诉讼。

在律师的帮助下,2025年7月15日,刘小月及其母亲许艺萍向房山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房山区检察院决定支持起诉。7月24日,房山区检察院向法院送达支持起诉意见书。

同时,考虑到刘小月被虐待致伤需要救治,刘小月母女二人生活仅靠母亲许艺萍每月2600元工资难以维系,房山区检察院向刘小月发放了国家司法救助金,并为其申请了小额爱心救助。

“我们院考虑到,如果将司法救助金一次性交给孩子的母亲许艺萍,钱款存在被挥霍的风险,因此我们决定将这笔钱分6个月发放。我们也会和居委会联合监督许艺萍,让这笔钱真切花在孩子的治疗和成长上。”参与办理此案的检察官助理王露梦向《方圆》记者介绍道。

此外,房山区检察院认为,许艺萍作为刘小月的监护人,发现刘小月受伤后没有及时报警并送医,让刘小月长期处于被侵害环境中,存在未尽监护职责的情形。为此,房山区检察院委托房山区春燕社会工作事务所对许艺萍开展家庭监护能力评估,从家庭生态系统、社会生态系统等多方面对被害人的生活环境、监护环境进行科学客观调查。

“经调查,我们认为许艺萍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并考虑为刘小月换一个生活环境。但由于刘小月表达出对母亲强烈的依赖等现实因素,最终没有这样做。”王露梦表示,刘小月曾在接受社工调查时,明确表示依旧希望和母亲生活在一起的意愿。

为了督促许艺萍尽到对刘小月的监护责任,检察官向许艺萍制发了督促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许艺萍每周接受社工事务所安排的家庭教育指导,学习家庭教育方法,逐渐完善家庭教育方式,为刘小月营造健康的生活环境。

为避免家庭教育指导流于形式,办案检察官与许艺萍所属的社区居委会、社工事务所建立了长效动态监护监督,通过微信联系,定期查看回访许艺萍的家庭教育情况,并实施动态监护和评估。

勿以管教之名实施虐待

王露梦表示:“办案中,我们还发现,由于长期处于不利于成长的环境,刘小月对周围的人充满着不信任和不安全感,同时,由于缺乏正确的引导和管教,她还养成了一些不良习惯,如说脏话、无序感、注意力不集中等。”

王露梦告诉《方圆》记者,房山区检察院委托房山区德润十方社工事务所在充分尊重未成年人意愿的基础上,为刘小月制定了“个体保护+家庭指导+社会支持”的个性化成长指导方案。

自2025年6月起,刘小月每天白天都在德润十方社工事务所进行生活习惯矫治、心理干预等。经过3个月的成长指导,刘小月慢慢从不安对抗的情绪中走了出来,生活习惯也得到很大改善。

“2025年8月,我受邀前往德润十方社工事务所讲防性侵法治教育课。在课堂上,我看到了梳洗干净、坐得笔直的刘小月,她听起课来很认真,状态非常好。”看到刘小月的成长,王露梦感到很欣慰。

“社工会时不时地在群里发一些刘小月的照片,分享孩子近况。社工说,孩子越来越爱干净了。”王露梦说,刘小月常常跟着社工阿姨学习做家务、做比萨、观看电影等。不久前,刘小月还和许艺萍一起参加了公益活动,表现很好。

此外,刘小月的不幸遭遇是属地社区居委会主任在社区巡查时发现的,而后第一时间进行报告。在细致审查案件后,房山区检察院向该社区所属街道送达表彰建议函,建议其对依法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社区居委会主任进行奖励、表彰。

房山区检察院在对刘小月进行救助过程中,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也在有序推进。

经审查,房山区检察院认为,2025年5月至6月,万建成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经鉴定,刘小月身体所受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且刘小月没有能力告诉,万建成的行为已构成虐待罪。鉴于万建成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以内再犯,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万建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鉴于万建成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

2025年7月8日,房山区检察院以万建成涉嫌虐待罪向房山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8月27日,房山区法院作出判决,万建成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万建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刘小月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及交通费共计1.2万余元。

办案检察官李春琳告诉《方圆》记者,为了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此案的法庭教育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向被告人万建成明晰了管教未成年人和虐待犯罪之间的区别;二是对被害人母亲许艺萍发表了对其监护方式、监护能力的教育意见,希望她认识到养育孩子不仅仅是保证她穿衣吃饭,还要注意方式方法和心理健康;三是对全社会的呼吁,本案的案发是社区居委会主任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发现的,除了送达表彰建议函之外,通过庭审机会,也可以对社区居委会主任的行为予以充分肯定和赞扬,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进一步落地生根、掷地有声”。

王露梦介绍,202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确立了强制报告制度,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从法律层面确认了该制度。强制报告是指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未履行报告职责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作为检察官,我们深知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隐蔽性之强、发现之难。许多孩子在伤害降临时,因恐惧或懵懂无知无法发声,而强制报告制度,正是为这些‘沉默的孩子’打通救援通道的关键一环。希望相关人员牢记,报告是法定责任,而非‘选择题’。更呼吁社会各界人士,一旦发现未成年人存在可能被侵害的情况,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用实际行动为孩子们撑起一片蓝天。”李春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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